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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婴幼儿服装的适用年龄将从两岁提高到三岁
发布时间:2011-04-13 23:04:09
浏览次数:2745
我国最新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婴幼儿服装定义就要从24个月提高到36个月,也就是从两岁提高到三岁,而婴幼儿的纺织用品适用的高度也从80cm及以下提高到100cm及以下。
这是根据新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中强制性实施。
2011年1月14日新发布的《规范》号为GB18401-2010将在8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新版的主要变化为:婴幼儿的年龄规定从24个月改到36个月;婴幼儿的适用身高从80cm及以下改为100cm及以下,B类的PH值由4.0—7.5修改为4.0—8.5;增加了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20mg/kg,致癌芳香胺清单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增加了“附录D取样说明”等。
目前我国现行的《规范》是2003年的版本,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这段时间以来,这在我国的纺织服装消费安全方面以及提高我国纺织服装行业整体水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随着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消费水平日益增高,国内的服装产品也不断成长,更有众多的海外品牌直接进驻国内市场,《规范》给了我国消费者更好的安全保障,也促进了我国纺织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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